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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双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旭发布时间:2013-06-15浏览次数:539

西华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双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川学位[2009]9号文件和《西华大学关于印发﹤实施“双学位”教育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西华教字〔2012〕95号)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双学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做好“双学位”教育的宣传报名等工作。
一、申请条件
1、西华大学在籍本科生;
2、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纪处分记录;
3、成绩优异,未受试读警告、试读处理;
4、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
二、时间安排
序号
部 门
工 作 内 容
完成时间
1
学院、研究生部、教务处
申报新的“双学位”专业,修订“双学位”计划。
6月20日
2
学 院
广泛宣传,将“双学位”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通知到本科生。报考双学位必须跨学科,学生自愿报名。
申请者填写《西华大学攻读“双学位”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双学位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双学位所在学院留存。
6月28日
3
学院、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部
双学位所在学院报送《接收双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到学工部、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审核。
7月7日
4
学院、计财
处、教务处、研究生部
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到双学位所在的学院领取“双学位”入学报到通知单,到相关部门报道。
9月13日
5
学院、教务处
安排教学工作,下达教学任务。
9月
6
教务处、学院
按批准的培养方案实施教学。
9月
 
 
附件1:西华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双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
附件2:西华大学攻读“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附件3:双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4:西华大学关于印发《实施“双学位”教育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教务处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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